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于2022年3月31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新系统),并定于3月29日至3月30日期间进行系统停机切换。
现就相关业务办"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的时间安排
3月29日0:00至3月30日24:00,全省(不含深圳)税务机关所有渠道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业务。
(二)停机切换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正常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的时间安排
3月31日0:00起,正式启用新系统,恢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业务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请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上述时间安排,提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缴费业务,避免和减少因新旧系统切换造成的影响。
(二)新旧系统切换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保持不变,请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缴费业务。如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错峰办理。
缴费人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者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新系统到底有多强大?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有多强大?
据悉,金税三期社保征管系统建设与人社、卫计委等多部门联通的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
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改造、升级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各自的业务系统,搭建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社保费征收相关的数据在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交换,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可以看出,新系统实现了多部门社保信息共享,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
也就是说,税务不但掌握社保、工资、个税等申报数据,还可能会通过人社局获取劳动关系、组织人事关系、缴费年限确认、学籍信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就业失业等非税信息。
对企业有何影响?
1. 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2. 社保、个税、工资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一句话:企业以后申报的个税社保数据必须要对比得上,如果对比不一致,或将面临以下情况: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企业自行整改;企业拒不整改,缴纳相关款项,直接计入“黑名单”,28 部委实行 32 项联合惩戒。
以下 7 种行为不能再有!
1.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2.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3. 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4.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一些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5. 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6. 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不合法。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参保人员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60%,或是高于300%时,则按平均工资60%或300%缴费。
7. 代缴社保
如果是个人找挂靠代理公司缴纳社保,并且没有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那么这是不合法的,也是政策不允许的。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将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